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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铅封后日常管理

发布时间:11-06-09 关注次数:

简介:“火电企业旁路烟道挡板现场铅封工作实施完毕后,对各级环保部门来说,绝不是工作的终点,而是责任的开始。

因为,大量的、经常性的工作是铅封后的日常管理。对此,各级环保部门特别是各市、县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认真做好铅封后的日常管理工作。”张晓东告诉记者。

严格落实专人管理制度。山东省环保厅规定对全省统一配发的封钳和各市统一购买的封签和封签线,不得多人管理或随意转交他人代管,严禁私自使用和转借封钳。各市环保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专人管理和封钳管理使用的具体规定,确保专人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1、认真做好铅封操作记录。

山东省环保厅要求各有关发电企业,一定要加强铅封后的日常管理,做好脱硫设施运行操作台账及旁路挡板开启情况记录,各级环保部门要将铅封管理纳入环境监察的重要内容,及时检查企业铅封台账建立情况,认真做好旁路挡板启、闭管理存档登记,并按时要求及时上报备案,确保档案台帐管理完善,内容完整真实,格式统一规范。及时做好现场启封和重新铅封工作。

由于火电企业调度频繁,运行情况复杂,火电机组启停情况较为密集。对此,山东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和环境监察人员要不怕麻烦,尽职尽责,自觉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及时进行现场启封或重新铅封,扎实做好铅封后的环境管理。

2、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山东省环保厅要求各市、县环保部门要把火电企业旁路挡板铅封情况作为一项新的内容纳入工作,加强对旁路挡板封签的督察检查。

要认真核实旁路烟道挡板开启、封闭时间,发现人为毁损封签以及旁路烟道挡板启、闭时间不符等情况,要立即调查处理并逐级向上级环保部门和监察机构报告。

全省铅封工作结束后,山东省环保厅总量办将会同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对各市的安装及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抽查。